青岛商业零售企业遭遇“电价成本”挑战
山东省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策后,商业零售企业因无法避高就低,经营成本受到较大影响。据山东省青岛市经贸委对全市十大零售企业用电情况统计,7月份企业平均用电成本同比增长19.2%。
据了解,从6月开始,全省实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调整*策,一是将高峰时段调整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8时至23时,低谷时段调整为23时至7时,其余时段为平段;二是将现行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调整为上下浮动60%;三是将高峰时段中的10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9时至21时划分为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据统计,7月份,全市十大零售企业电费988.8万元,平均每度电价达到0.96元,按基础电价计算用电成本每度增加0.16元,从峰谷时段电费比例看,用电尖峰段占14.9%,峰段占26.5%,平段占52.9%,谷段占5.7%。尖峰段和峰段用电占总用电比例达到41.4%,而谷段占比例极小。
青岛市经贸委有关人士介绍,商业零售企业受经营性质的限制与工业企业有很大不同。工业企业用电可以 避高峰、就低谷 ,灵活调整生产时间,企业生产成本影响不大。而商业零售企业的营业时段,几乎包含了两个高峰时段(8:30-11:30和18:00-23:00),并具有不可调整的特点,企业只有被动承担高峰电价,不能享受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零售企业一方面要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另一方面不得不承受电价调整带来的成本增长影响。这也给商业零售企业在原本高成本、低利润的状态下增加了新的成本压力。
据悉,商业零售等服务行业用电一直未享受与生产性企业用电同等的价格*策,而随着商业零售企业业态升级及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电费支出在经营成本中占据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像利群、维客等连锁企业,每年仅电费支出就达到数千万元。此次全省峰谷分时电价*策的出台,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如何在不影响消费环境的前提下节约用电,成为商业零售企业的重要课题。 (来源:青岛 刘锟锋 邱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