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批准玻璃期货交易
【中国玻璃】北京11月27日电(陈康亮)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开展玻璃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玻璃期货合约。
27日晚间,证监会站发布了上述消息。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中国玻璃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开展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
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平板玻璃第一生产大国,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以上。据统计,2011年中国平板玻璃产量约3925万吨,按当年平板玻璃平均价格约人民币1600元/吨计算,年产值逾600亿元,属规模较大品种,其中河北、山东、广东、江苏、湖北等地产量较大,合计约占总产量的58%。2011年中国平板玻璃进口约22.3万吨,出口约200.4万吨。
据悉,郑商所已经完成了玻璃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郑商所挂牌玻璃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郑商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玻璃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玻璃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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